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行,新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1名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
(一)招聘岗位及数量:新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,主要工作内容为:司机,协助开展精准扶贫、办公室等工作。
(二)招聘基本条件:
1、具有新丰县户籍;
2、拥护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没有违法违纪行为,没有受过任何处分,没有参与邪教活动;
3、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;
4、年龄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含35周岁),年龄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止;
5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熟悉计算机、办公软件等操作;
6、有汽车驾驶证,驾龄5年及以上。
7、服从岗位工作安排,能适应紧急加班、出差下乡等要求,较适合男性;
8、在同等条件下,有乡镇(街道)基层工作经验,熟悉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业务政策人员优先。
9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: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;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招聘方式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现场报名、面试、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。
三、确认聘用人数
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,招聘人数按1: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。体检合格和公示后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四、工资待遇
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,按照我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工资待遇。
五、有关事项
(一)报名方式
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(附件1),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,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。
(二)报名要求
报名时间:2019年7月22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。
报名地点:新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(新丰县丰城街道公园内6号办公大楼2楼)
联系电话:0751-2265111
(三)报名需提交材料
1、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(见附件1),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(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,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);
2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,原件审核后退回);
3、有相关乡镇(街道)基层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、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;
4、计划生育证明,无犯罪记录证明,征信记录等材料。
(四)报名资格审查
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,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,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的最高按1:10的比例择优通过资格审查(具体审查标准见附件2),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。
(五)报名注意事项
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必须诚信报名、诚信考试。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,已经录用的,取消录用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六、招聘方式
采取面试、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。
(一)面试
面试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面试内容:岗位业务知识。
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,对证件携带不齐的,取消考试资格。
(二)体检
按岗位1: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三)政审
对体检合格的考生,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。政审中,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,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的现象。
(四)公示
经体检、政审合格的,按有关规定,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。
七、其他事项
招录结果在一年内有效,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,则面试成绩较低者经体检合格可依次替补。